認識老師

首席培訓師
Norris 楊洪鈞律師
認識楊洪鈞律師:一位具有全球視野的遠見卓識者和調解大師級培訓師
向楊律師學習,正如向一位全球公認的爭議解決領域先驅學習。楊律師屢次被《法律名人錄》(Who's Who Legal)評為「2025年全球精英思想領袖-商業調解」之一,堪稱業界翹楚。他擁有多項殊榮,包括海牙國際調解協會頒發的首位亞洲認證調解員稱號,以及紐約CPR協會授予的首位「傑出國際中立人士」稱號。
身為培訓師,楊律師將無可比擬的豐富實踐經驗帶入課堂。自2009年以來,他親自設計並講授了數十門經認證的40小時調解課程,遍及香港、中國內地和澳門,培養了一批又一批頂尖調解員。他充滿活力的教學也延伸至許多知名學術機構,曾任北京大學客座教授和香港中文大學兼任助理教授。迄今為止,他已成功培訓了數千名專業人士,涵蓋政府高級官員、律師、醫生和企業高管等。
楊律師之所以能脫穎而出,成為一位傑出的教育家,真正在於他卓越的跨學科才能和文化適應能力。他擁有橫跨科學、電腦、商業和國際商法的多元背景,能夠輕鬆駕馭各種複雜的學科知識。諾里斯精通英語、粵語、普通話和上海話,能夠自如地穿梭於不同的文化和溝通方式之間,確保他的培訓內容能夠深深地觸動每一位學員。
楊律師不只教授調解,他更是將調解融入自身實踐。作為一位曾解決數十億美元國際糾紛的明星調解員,他將久經考驗的策略、卓越的調解技巧和深刻的洞見傳授給學員。接受楊律師的培訓不僅是為了滿足認證要求,更是一次由世界頂尖調解員之一親自指導的寶貴機會。

首席培訓師
Helena 阮陳淑怡博士
阮陳淑怡博士(太平紳士)是一位律師、大師級一般事務調解員,家事調解員及家事調解督導,也是一位調解培訓師,在法律、衝突解決和家庭治療領域擁有超過四十年的專業經驗。她擁有倫敦政經學院的法學學士學位和香港大學的博士學位,其博士研究方向為調解流程。她還在美國獲得了超個人心理學碩士學位,並在國際上接受過家庭治療、伴侶諮詢和焦點解決短期療法的進階培訓。
阮陳淑怡博士處理過數千起涉及家庭、遺囑、職場及商業糾紛的調解案件,並曾擔任香港各大專業機構認可的調解員、評估員及督導員。她曾擔任家事法庭、法律援助署、土地審裁處及司法調解計畫的專家小組調解員,為本地區調解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。
自1997年以來,阮陳淑怡博士一直是調解培訓領域的先驅,她為大學、專業機構、政府部門和社區團體開發並講授了經認證的調解課程。她曾擔任香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,教授「佛教調解」課程,並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演講,並在家庭調解、跨境家庭問題和整合式衝突解決等領域發表了大量文章。
阮陳淑怡博士是香港衝突解決中心的創始人和主任,該中心旨在透過融合法律洞見、療癒理解和冥想智慧來促進和諧。她的工作將西方調解實踐與東方哲學傳統,特別是佛教的慈悲、正念和無執著原則相結合,為修復關係和恢復內心平靜提供了途徑。
阮陳淑怡博士因其對公眾的貢獻而被任命為太平紳士。她曾擔任多個政府和專業委員會的委員,這些委員會的工作重點包括心理健康、警務監督、康復和替代性糾紛解決。她透過教學、寫作和社區活動,不斷推動調解作為一種能為個人、家庭和社會帶來改變的實踐方式。

助理培訓師
Josephine 馬嫊傃律師
律師 · 認可調解員 · 調解培訓導師 · 調解員資歷評核員· 大學客席副教授
馬嫊傃律師結合豐富的調解實務經驗、深厚的法律專業知識,以及對人際關係與衝突的細膩理解,致力推動專業調解及人才培育。她自1995年起在香港執業,於2004年取得認可調解員資歷,擁有逾二十年調解經驗,實務範疇涵蓋家事、商事、家族企業、遺產及跨境糾紛。她亦為認可家事調解督導,並擔任香港調解會副主席。
作為培訓導師之一,馬律師將調解實務、教學及資歷評核三方面的經驗融會貫通,協助學員將理論轉化為實際應用。她至今已為香港、澳門及中國內地逾千名專業人士提供調解及談判培訓,亦擔任調解員資歷認證課程導師及大學客席副教授,為培訓帶來兼具實務深度與學術視野的學習體驗。
馬律師自2010年起參與綜合調解員資歷評核工作,於2010年至2013年間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香港律師會的評核員,並自2013年起擔任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(HKMAAL)的評核員。多年評核經驗,讓她深入掌握專業認證的要求,以及調解員在實務中所需的核心能力。她的教學不僅協助學員理解調解技巧的評核準則,更着重培養專業判斷,讓學員能在複雜多變的真實情境中靈活運用所學。
馬律師擁有法律、佛學,以及家庭輔導及家庭教育三個領域的碩士學位,為教學注入跨學科的視野。她將嚴謹的專業訓練與對人際互動、情緒及關係的敏銳洞察相結合,透過實務演練、反思討論及調解經驗分享,協助學員精進技巧、建立信心,逐步培養靈活而周全的衝突處理能力。
秉持「調解是一種生活態度」的信念,馬律師致力營造互相支持、積極交流的學習環境,既協助有志成為調解員的人士為專業資歷認證做好準備,亦讓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將建設性的溝通方式融入工作與日常生活。

歡迎
「怨之所起,需之所在。」
「調解是一種生活態度。」
---馬嫊傃---
